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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成立学生工作议事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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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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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维多利亚老品牌vic学生工作,积极听取和吸纳广大同学的意见和建议,维多利亚老品牌vic在本学期成立学生工作议事委员会,旨在给学生提供一个反映心声、表达诉求、民主决策的平台。

201457日,维多利亚老品牌vic学生工作议事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在五教模拟法庭召开,会议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何有华主持。学生工作委员会第一届委员由56名学生代表、5名教师代表组成,学生代表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会上审议并通过了《维多利亚老品牌vic学生工作议事委员会章程》,学生工作议事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和委员的权利义务。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高学院微信公众平台关注度的决议》,该决议将从2014512日起正式执行。

学生工作议事委员会的成立在最大程度上保障了学生的民主权利和基本利益,也是学生自我民主管理的一种新尝试。

 

【解读】维多利亚老品牌vic“学生工作议事委员会”是干什么的?

1. “学生工作议事委员会”是什么组织?

这是一个学生民主参与学院学生工作和日常管理的组织,是学生反映心声、表达诉求、民主决策的平台。说白了,最大的特点就是:大部分的学生事务和学生管理,由学生们说了算!当然,这需要民主发表意见、民主决策的过程,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学院学生工作的重大事件做出表决。

2. 议事委员会都议什么事?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学生工作相关的管理制度、办事规程、学生奖惩办法、学生活动方案等等。

3. 议事委员会都由哪些人组成?

由教师委员和学生委员组成,教师委员由学院教师代表产生,学生委员由各班级民主选举产生,教师委员人数不得超过三分之一。

4. 学生委员如何产生?

学生委员由各班级召开班会民主选举产生,参加班会的人数需超过班级在校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方有效。 每个班级的学生委员人数原则上为班级在校人数的10%

5. 委员有哪些权利?

委员有提出讨论事项的权利;有就讨论事项向本班师生征求意见、调查研究的权利;有在会议上就讨论事项发表意见、提出质疑、开展辩论的权利。对讨论事项有表决权,可以投赞成票和反对票,但不能弃权,一人一票,所有委员的投票具有同等效力。 也就是说,学生委员可以就某一事项,代表班级同学行使否决权。

6. 决议怎么算通过?

表决形式为现场无记名投票,现场公开计票,现场公布结果。赞成票数超过到会委员的半数即为通过。

7. 通过的决议有何效力?

通过的决议即成为所涉及范围内全体学生的行动规范,大家要遵照执行,不执行或执行不当的将会受到相应的处罚。

8. 普通同学如何参与要表决事项的讨论?

在某个事项需要表决通过之前,各班级的学生委员会将事项内容在班级里组织讨论,讨论的形式可以是通过班会、个别谈话等,也可以是通过微信圈、QQ群等网上讨论群进行讨论,普通同学可以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告知班级的学生委员,由他们收集意见向学院反馈。

 

【章程】维多利亚老品牌vic学生工作议事委员会章程

201457日维多利亚老品牌vic学生工作议事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学生工作议事委员会是在学院领导下的学生工作议事机构,是学生参与学院学生管理的组织,是学生反映心声、表达诉求、民主决策的平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学生工作议事委员会代表全学院(年级、专业)师生对议事范围内的学生工作行使决策权,其通过的决议即成为所涉及范围内全体学生的行动规范。

第二条  学生工作议事委员会的议事范围:学院学生工作相关的管理制度、办事规程、学生奖惩办法、学生活动等,不能超越维多利亚老品牌vic学生工作的范围,不能与学校及上级的有关规章制度或通知精神冲突。

第三条  学生工作议事委员会对其所通过的决议具有监督权、修改权,对不执行决议的学生或组织有惩罚建议权。

第二章  委员

第四条  学生工作议事委员会设委员若干人,由教师委员和学生委员组成,教师委员由学院教师代表产生,学生委员由各班级民主选举产生,教师委员人数不得超过全体会议及分组会议委员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五条  委员应该具有以下条件:

1、热心学院学生工作,认真负责,有很强的责任心。

2、能积极向班级同学宣传讨论议题、征集建议、形成共识,并在决议形成后宣传决议、监督执行。

3、能正确代表师生行使民主权利,提出正确的主张和建议,客观、公正地行使投票权。

4、能按时参加会议的讨论、辩论和投票,无特殊情况不得缺席。

第六条  学生委员的产生:

1、学生委员由各班级召开班会民主选举产生,参加班会的人数需超过班级在校总人数的三分之二,选举方有效。

2、每个班级的学生委员人数原则上为班级在校人数的10%

3、在任期内,学生委员可以申请辞去议事委员会委员,但必须经议事委员会全体会议批准,当班级的学生委员出现空缺时应该及时召开班会补选。

第七条  委员的权利:

1、委员有向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提出讨论事项的权利。

2、委员有就讨论事项向本班师生征求意见、调查研究的权利。

3、委员有在会议上就讨论事项发表意见、提出质疑、开展辩论的权利。

4、委员对讨论事项有表决权,表决票分为赞成票和反对票,不能弃权,一人一票,所有委员的投票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委员的义务:

1、委员需要客观、公正行使表决权,确实代表班级多数同学意见。

2、会前要在班级里就讨论事项组织同学开展讨论、征集意见、形成共识等,会后要在班级里积极宣传决议,督促落实。

3、对已经通过的决议,不管自己是否赞成都必须模范执行,并做好班级同学的说服和引导工作。

4、按时参加会议,会上充分发表意见,无特殊原因不得缺席。

第九条  对于不称职的委员,议事委员会全体会议可以通过表决方式更换人选。

第三章  组织

第十条 学生工作议事委员会分为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全体会议由全学院的委员组成,议事的范围是涉及学院全体学生的;分组会议分为年级会议和专业会议,分别对应年级的事务和专业的事务。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的决议具有同等效力,不是上下级关系,只是涉及的范围不同。

第十一条  学生工作议事委员会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一般为一学年。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的委员总数都应为单数,委员可以连任。

第十二条  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各设主席一名,负责会议的召集和主持。主席由全体会议或分组会议选举产生,一般由教师担任。

第十三条  学生工作议事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第四章  工作流程

第十四条 讨论事项的提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可以直接提出讨论事项;全体会议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可以向全体会议提出讨论事项;分组会议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联名可以向分组会议提出讨论事项。

讨论事项应包括:决议草案,意见征集结果,可行性论证报告等,决议草案应为书面形式,其他可以是口头形式。

第十五条  议事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受理讨论事项,经与全体会议主席或分组会议主席商榷后,将决议草案发到每一位委员,组织开展讨论。讨论的方式可以是个别谈话、集体讨论等。

第十六条  委员接到讨论事项后应及时在班级组织讨论,并收集大家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议事委员会办公室反馈。

第十七条  议事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决议草案,并组织召开全体会议或分组会议,对决议草案进行讨论、修改和表决。实到会委员必须要超过应到会委员的三分之二,会议方有效。

第十八条  表决应在充分讨论、修改的基础上进行。表决形式为现场无记名投票,现场公开计票,现场公布结果。赞成票数超过到会委员的半数即为通过。未通过的决议草案可以放弃,或再讨论、修改、表决,到通过为止。同一个讨论事项最多只能进行三次表决。

第十九条  表决通过的决议在所涉及范围的学生中实施,学生委员负有向本班级学生宣传决议精神,带头执行决议的责任,对决议在本班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向学院汇报。

第二十条  学院相关部门根据决议精神应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奖惩。

第二十一条  已通过的决议,需要修改或废除的,由做出决议的全体会议或分组会议表决决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学生工作议事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后生效,修改章程须提交全体会议审议并表决。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维多利亚老品牌vic学生工作办公室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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