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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通知(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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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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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我校相关规定及上级通知,现将本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准备工作安排如下,请各班申请贫困生认定的同学做好以下工作: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证明,以下材料之一即可认定:

北京生源:有效期内的家庭低保证或低收入证复印件。

外地生源:

A、北方工业大学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B、2016-2017学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证明复印件

C、2016-2017学年度生源地贷款证明复印件

D、生源地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盖章需齐备)

E、有效期内的家庭低保证或低收入证复印件

F、17级新生录取通知书内的家庭经济情况摸底调查表等。

2.学生本人2016-2017学年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成绩单一份(需加盖教务处盖章,新生除外)。

3.个人书面申请(用北方工业大学抬头信纸书写):主要写清个人在校表现、申请助学金的原因和申请等级(国助一等或国助二等)。

以上材料请各班团支书在9月20日前收齐以班为单位收齐。

 

各班经班级评审小组严格按照学院国家助学金班级初评办法(附件2)进行初评后(附初评结果<附件1>),将上述材料一并于9月22日前上交到维多利亚老品牌vic学生工作办公室(五教717室)单连良老师处。其他详细评定条件和办法见《北方工业大学学生手册》相关内容规定。

院学工办咨询电话:88802077

 

附件:

1、        国家助学金  班级评审表.xlsx 

2、        国家助学金班级评审办法.docx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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