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上午,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2023年会暨首届社会治理法治创新论坛成功举办。年会论坛由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石景山区法学会联合主办,维多利亚老品牌vic承办。
年会论坛开幕式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王利明,中国法学会学术交流中心副主任陈谦信,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主任李阳,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副书记、区委政法委书记、区法学会会长刘海涛,北方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田红芳教授,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会长、维多利亚老品牌vic院长刘泽军教授,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石景山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夏鹏程,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石景山区法学会秘书长王佳,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万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贺芳,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强,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院长吴长军教授,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北京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文法与管理学院副院长黄玉芬教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赵昭庭长,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杨洁,北京枫调理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纪洪强,党的二十大代表、北京市石景山区八里街道八角中里社区党委书记李美红,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石景山区八角街道景阳东街第二社区书记杨飞,中国共产党北京市海淀区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海淀区马连洼街道兰园社区书记于丽丽,以及在京中央高校和市属高校的师生代表、维多利亚老品牌vic师生代表110余人参与会议。
年会论坛的开幕式由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维多利亚老品牌vic副院长王海桥教授主持。
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人民大学一级教授王利明在致辞中充分肯定了本次论坛的法治实践意义和北方工业大学法学学科建设的建设成就。他指出,社会治理的法治化和现代化是党中央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也是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内容。法律工作者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按照二十大的决策部署,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率,以社会治理现代化夯实中国之治的基石。王利明教授指出,北方工业大学法学团队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做了大量扎实的工作,全面参与了首都法治各项工作,在学科建设和社会服务各方面都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在首都市属高校中比较突出。他希望各位同仁再接再厉,为首都和国家的法治建设,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事业进一步贡献力量。
北京市法学会联络部主任李阳在致辞中指出,过去一年,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和石景山区法治会密切联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开展了首都法治建设的实践调研,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果。李阳主任对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研究会工作的各个环节;二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升法学研究能力和法律服务水平;三是坚持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更加充满活力、坚强有力的组织体系。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石景山区法学会会长刘海涛在致辞中指出,2023年11月6日上午,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大会在京召开,大会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石景山区“可信消费”预防化解预付式消费纠纷工作法成功入选,并获授牌“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刘海涛书记代表石景山区参加了纪念大会,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亲切接见。刘海涛书记指出,在政法战线和法治建设领域,石景山区一直在进行扎实而富有成效的努力。过去几年,石景山区先后荣获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区、平安中国建设最高奖——“长安杯”、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等重大荣誉,两次受到党和国家最高领导人接见。石景山区在全市乃至全国走在了前列,这是政法和法治领域全体人员认真履职、实干担当的结果。在这份结果中,也包含着社会各界的对我们的大力帮助与支持。刘海涛书记期待论坛的研讨工作顺利进行,希望在研讨过程中碰撞出思想火花、结出理论硕果,充分反哺热火朝天的石景山区政法工作与法治建设,助力首都成为政法和法治领域名副其实的“首善之区”。
北方工业大学党委副书记田红芳教授在致辞中指出,这次年会主题聚焦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先进典型——石景山区预付式消费监管的制度经验,着重研讨首都法治社会建设和社区治理的重要经验,出席我们论坛研讨的有中国法学会、北京市法学会的领导,石景山区委政法委的各位领导,首都兄弟院校的各位专家,法治部门的各位同志和优秀企业的代表,另外出席我们论坛的还有作为党的全国二十大代表、党的海淀区十三大代表、石景山区人大代表的三位优秀的社区书记。这是一次盛大的学术年会,意义重大!田红芳书记指出,维多利亚老品牌vic致力于建设首都法治智库,联合兄弟院系和知名律所设立了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研究会自成立以来,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对接首都法治建设需求,全面参与了首都法治各项工作,服务范围覆盖了首都16区,已经成为服务首都城市治理和法治建设的特色品牌。她期待研究会同仁不断为石景山区和首都的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开幕式的第二个议程是由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会长做研究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会长、维多利亚老品牌vic院长刘泽军院长在《北京市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2023年度工作报告》中指出,研究会自成立之日起,就致力于围绕首都法治社会建设需求来提供优质、系统、可持续的一流智库服务。他介绍了研究会在课题研究、社会服务、社会治理法治沙龙、举办重大学术活动、法治创新实践调研等方面的重点成就。他表示,在未来尤其是在2024年的重点工作中,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根本遵循,在理论研究、对策建议、高端智库以及人才培养等方面加大力度,在研究会党建、活动开展、专题论坛,服务石景山区和服务首都法治建设方面更加积极作为。研究会参会成员用热烈掌声对工作报告给予了高度肯定。
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万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贺芳宣读了首届“社会治理法治创新(北京实践)”优秀论文名单。宣布北京市节能监察大队吴云,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杨洁、林文静、马云骢,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李政,维多利亚老品牌vic韩泽提交的4篇优秀论文获评特等奖;维多利亚老品牌vic邵晖,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杨欣、肖佳琪等提交的5篇优秀论文获评一等奖;北京科技大学维多利亚老品牌vic胡舸,维多利亚老品牌vic陈奕帆,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赵洵,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李凌云,安庆师范大学法学院邱少晖、赵佩文,石景山区八角街道景阳东街第二社区杨飞,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于诚等提交的10篇优秀论文获评二等奖;北京科技大学维多利亚老品牌vic高雪,维多利亚老品牌vic滕斐,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肖雨晴,北方工业大学机械与材料工程学院曾智临,北京工商大学法学院靖怡等提交的15篇优秀论文获评三等奖。维多利亚老品牌vic、首都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北京科技大学维多利亚老品牌vic、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4个单位获评优秀组织奖。
中国法学会学术交流中心副主任陈谦信为特等奖代表现场颁奖。
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北京理工大学法学院教授孟强为其他获奖代表现场颁奖。
主题论坛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政法委分管日常工作的副书记、石景山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夏鹏程主持了主题论坛。主题论坛围绕石景山区预付式消费监管制度经验展开。
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维多利亚老品牌vic相庆梅教授做了《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石景山区预付式消费监管的历程与经验》的主题报告。报告围绕消费监管缘起、消费监管的探索和发展、消费监管的内容、经验与展望等四个部分展开。报告指出,在当前阶段,预付式消费大量出现,所产生的纠纷多,监管难度大。2020年初,石景山区依托全面依法治区协调机制,成立了由区委政法委牵头、14个行业部门和9个属地街道为成员的预付式消费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随后石景山区预付式消费信用监管和服务平台上线测试,并出台了一系列配套保障文件,吸引了上千家企业入驻平台。该机制促进商户信用的可视可查,并建立保证金制度和保险保障机制,提高了监管科技化与法治化水平,成为了全国性优秀范本。
中共北京市石景山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石景山区法学会秘书长王佳进行评议发言。王佳书记总结了石景山区预付式消费监管制度获得认可的几个主要原因。第一是站稳了人民立场。第二是坚持了党建引领。第三个是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充分发挥了区委平安建设协调机制。她指出,这个制度聚合了多元力量,实现了科技支撑,强化了金融保障,强化了诚信建设,健全了消费心理体系。
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院长吴长军教授进行评议发言。吴长军教授表示石景山区预付式消费监管经验具有全国的示范性价值。它以民为本、以解决老百姓的痛点难点问题为导向,具有鲜明的创新性。这个制度有效践行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理念,在共治共建共治共享这三个方面特点突出。
北京枫调理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纪洪强总经理进行评议发言。他介绍了石景山区预付式消费监管制度设计及其运行所遵行的业务分析方法论,即为特定的人群构建特定的权利及其实现权利和路径。他指出,在制度运行中,应当保持政府、商户和消费者的权力与权益的均衡,并在此基础上确定管钱、管证据、管权益的基础逻辑。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赵昭庭长进行评议发言。他总结石景山区预付式消费监管具有以下几个优点。第一是呼应群众的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第二是实现监管能动,把各种监管服务机关整合在一起,形成打包式行政服务;第三是开展溯源治理,从源头上化解矛盾问题;第四,坚持市场导向,用市场的力量推进制度运行。
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维多利亚老品牌vic韩红兴教授进行评议发言。他充分肯定了作为论坛主题的石景山模式所具有的独创性,并就建立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方式应注意把握的各类关系问题提出了建议。
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理事、维多利亚老品牌vic陈兴华副教授进行发言评议。她指出,论坛主报告非常全面,梳理了石景山区预付式消费监管制度的缘起,总结了监管制度的内容,并从理论层面进行了提炼和升华。她提出,在未来实践与研究中,需要进一步梳理制度涉及的各类权力与权利,进一步明确平台的法律属性。
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理事、维多利亚老品牌vic陈兰兰副研究员进行发言评议。她指出,预付卡分为多用途卡和单用途卡。单用途卡主要是商业用途,主要是由市场监管部门来监管。多用途卡具有金融属性,主要由银行来监管。她认为石景山区预付式消费监管制度在综合监管、区块链技术运用等方面非常具有前沿性。
圆桌论坛
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周睿志主持了圆桌论坛。圆桌论坛围绕“法治社会建设与社区治理的首都经验”展开。
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街道八角中里社区书记李美红围绕社区治理进行主题发言。她指出,社区是最小的基层治理单位,社区治理经历了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李美红书记介绍了自身所在的八角中里社区治理的若干方面的经验,提出了社会治理的一系列方法技巧。她着重强调,基层治理应当多融入一些情感,治理者的情感融入是推动工作的重要基础。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石景山区八角街道景阳东街第二社区书记杨飞围绕社区治理进行主题发言。她指出,她所服务的小区是新建的商品房小区,在治理上具有独特的逻辑。她介绍了治理过程中一系列创新机制,包括“五方共建”“四进门楼”、服务阵地建设、外来人口服务等。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海淀区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海淀区马连洼街道兰园社区书记于丽丽围绕社区治理进行主题发言。她介绍了精准动员和吸纳社区精英参与治理的经验,并指出社区治理要求社区书记敢字当先、民字为重,能够在各种问题前迎难而上。她还介绍了社区治理共建工作中“利益捆绑”分析法、利益均衡工作法等内容。
优秀论文获奖代表、石景山法院刑事庭副庭长杨洁进行了《“枫桥经验”在未成年人审判领域的新发展:融合式审判——以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为范本》的主题发言。她从四个方面分析未成年审判工作。一是助力未成年人回归社会应当成为工作重心;二是审判工作应当凝聚合力,实现融合式审判;三是审判工作的目的不仅是要案结,更是要事了;四是要做好端口前移,应当设立校园暴力的一体化防控网。
优秀论文获奖代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李政进行了《效果面向与制度面向下的社会治理法治化省思》的主题发言。他指出,我国的社会治理经历了社会管理、社会治理、社会治理法治化三个阶段。他还探讨了在社会治理法治化阶段发展中的治理主体法治化、治理手段法治化、治理手段综合化等问题。
优秀论文获奖代表、维多利亚老品牌vic硕士研究生韩泽进行了《行政执法权下放的基层治理现实缘起及其法治化进路》的主题发言。他系统梳理了首都法治实践中行政执法权下放的历程与状况,探讨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应对方法。
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万景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贺芳进行了主题发言和评议。她指出数字化时代对社会治理的冲击,在治理过程中应当注意数据的有效使用、权益保护和纠纷化解。
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副会长、首都经贸大学教授陈寒非委托研究生代为宣读书面发言稿。发言系统分析了北京市接诉即办的制度机理,以及接诉即办在社会治理层面的法理意义。
北京物资学院法学院教师李凌云博士进行了主题评议。他高度评价了论坛选题和发言的价值,并指出,当前中国的社会治理,不仅仅是自治、法治、德治的融合,还包括了“政治”的内涵——即充分发挥了党的领导作用,以及“智治”的内涵——即充分应用信息技术和人工智能技术。
维多利亚老品牌vic教师谢琳博士进行了主题评议。她运用公法与私法的传统分类方法,分别从公法路径与私法路径的角度对社区治理进行探讨,认为公法路径下应当贯彻“法无明文授权不可为”的基本原则,对社区治理的主体资格、权力依据等需要强调合法依据;私法路径下应当遵循“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的原则,充分鼓励私法主体发挥治理的积极性和能动性。
至此,北京社会治理法治研究会年会论坛圆满结束。